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党纪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5月28日(周)下午,组织日照校区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现将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参会人员范围

乘车时间、地点:5月28日(周二)14:30  A3号楼南

参加人员:驻日照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正处级以上干部

二、教学地点

   山东港口警示教育馆

三、相关要求

严格请假程序,请假情况需注明原因,签字盖章后于5月27日(周一)上午12:00前报送日照校区办公室,经日照校区纪委批准后方可准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波 0633-3981677


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4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春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