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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委(党总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我校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分析、研究本党委(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整改,注重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三)党政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本党委(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四)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政,群众公认度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本党委(党总支)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表彰坚持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党委(党总支)申报。各党委(党总支)在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先进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于11月30日前报纪委综合处(科技楼814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jwjczybgs@126.com。

(二)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工作组,在各党委(党总支)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党委(党总支)工作,通过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

(三)学校发文表彰。



                            曲阜师范大学纪委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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