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沾污的”净土”

发布时间:2014-10-08文章来源:曲阜师范大学 浏览次数:

被沾污的”净土”
           ――湖北省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违纪违法案剖析

  2006年7月21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作出一审判决:1997年至2005年上半年,陈少岚在担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三峡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子女转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36万元,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被审查期间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人们禁不住要问,一个为人师表的教授,一个官至正厅级的大学党委书记,为何会沦为阶下囚?答案还要从陈少岚违法犯罪的轨迹中去寻找。
               
        “关照”工程,从牌桌上纳贿开始
   出生于1951年1月的陈少岚,履历并不复杂,除了小时候因父母离异吃过一些苦以外,以后的机遇一直不错,甚至可以说相当顺利。他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没过多久就当上了广播员,后来又改当民办教师,接着又读了中等师范学校。1974年暑期经组织推荐进入武汉师范学院(湖北大学的前身)中文系学习,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工农兵大学生,1976年底毕业后留校任教。依靠组织的精心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1993年3月,刚刚42岁的陈少岚升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副厅级),1995年3月任湖北大学党委副书记。2000年6月中旬,经组织选调,陈少岚前往宜昌筹建三峡大学。当月29日,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与湖北三峡学院正式合并成立三峡大学,陈少岚任党委书记(正厅级)。那么,仕途一帆风顺的陈少岚是何时因何事走上犯罪道路的第一步呢?
  1995年底,时任黄冈某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的张树茂在湖北大学承接了教工住宅楼和校医院工程,1997年该公司完成校医院工程后,由于校方直接采购地砖、瓷砖用于校医院工程造成该公司亏损,张树茂便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湖北大学分管基建的党委副书记陈少岚,陈少岚表示在下次的工程招标中会给予照顾。原本对陈少岚心存敬畏的张树茂受到鼓舞后,两人接触渐渐多了起来。
  1997年夏天,张树茂请陈少岚到武昌徐东路的一个垂钓中心钓鱼。鱼没钓几条,有人提议打麻将。陈少岚学会打麻将的时间不长,张树茂担心他输了钱会不高兴,于是悄悄塞给陈少岚5000元做本钱。陈少岚第一次收钱,而且数目不小,心里不免有些害怕。但张树茂做的很隐蔽,没让其他人知道,显得很真诚,这又让陈少岚觉得不会有什么事,稍作推迟便收下了钱。后来,他对自己这次收钱追悔莫及,在悔过书中写道:“一定要防止第一次!”
  张树茂早就想和学校分管基建的领导搞好关系,进行感情投资,以便在湖北大学承接更多的工程。但对陈少岚这样的大学领导、高级知识分子,怎样交往他开始也拿不准。怕直接给钱显得庸俗,遭到拒绝以后更不好办。现在,他终于找到了给陈少岚钱的好方式。此后,他对陈少岚的行贿,大多是在打牌之前给的所谓“本钱”,1999年春节期间,张树茂邀请陈少岚等人到黄州自己的家中,以打麻将为名给了陈少岚5000元;同年上半年的一天,张树茂在湖北大学基建处办公室,以请陈少岚等人打麻将为名,送给陈少岚5000元。2003年4月,在宜昌半岛酒店以打麻将为名,送给陈少岚1万元;5月,在宜昌东山小区以打麻将为名,送给陈少岚1万元。2004年正月初八,在武汉中南花园以打麻将为名送给陈少岚1万元;10月,在宜昌半岛酒店以打麻将为名送给陈1万元。有时候陈少岚输了,张树茂还会将自己赢得钱给陈少岚。2003年11月期间,陈少岚到张树茂家里玩,张树茂约人陪他打麻将,陈少岚输了,张树茂赶紧将自己赢得钱送给了他。2005年4月份的一个晚上,张树茂与人在帅府酒店打麻将,陈少岚赶过去后,他不仅把位子让给了陈少岚,而且将自己的本钱也留给了他。投桃报李,张树茂注重情感投资,自然也收到了丰厚回报。
  1998年11月,张树茂参加了湖北大学教学科研大楼工程投标,最后研究时,陈少岚表态,同意由张树茂所属的黄冈某建筑公司中标。在陈少岚分管基建工作期间,张树茂在湖北大学共承接了8个工程,合同标底达3000余万元,轻轻松松地赚了一大笔。
  2000年,陈少岚任三峡大学党委书记后,张树茂也跟到宜昌,摇身一变,成为所属集团公司宜昌项目部经理。他多次找陈少岚,要求承接三峡大学基建工程。陈少岚也将张树茂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甚至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2001年底,张树茂参与该校南苑学生公寓工程投标没能中标,便找陈少岚帮忙。陈少岚立即给校后勤集团总经理马学民打电话,命令到:“你马上到湖北建筑承包总公司做工作,从他们中标的工程中分包一部分给张树茂!”于是,马学民按陈少岚的要求,多次给湖北建筑承包总公司做工作,在该公司十分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划出四栋学生宿舍楼分包给张树茂,合同标的1600多万元。2002年底,在陈少岚和马学民的关照下,张树茂又承接了三峡大学沁苑学生公寓工程,合同标的2300多万元。
  多年来,张树茂每次送钱给陈少岚,数目都不小,但他总说的很轻巧。2003年元月底,张树茂到陈少岚的三峡大学的住房里送他2万元钱,说是要过年了,让他买几件衣服。陈少岚收钱时表面上也总是大大咧咧,漫不经心,给人的感觉是他并不贪婪。按他的说法,只是把收钱当成别人对自己的尊重。但这只是表象而已,事实并非如此。也正是在这种借口掩盖下,陈少岚在罪恶的深渊里越陷越深。
         
        避人耳目,利用他人索要贿赂
  陈少岚比较爱面子,平时喜欢人捧着供着,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索贿,找人要钱,但给什么人帮忙,帮了多大忙,他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关键时刻他还是要求兑现好处。这一点,从他为刘杰帮忙并收受12万元贿赂中可见一斑。
  2003年初,武汉一家旅游公司经理(兼浙江某集团分公司项目经理)刘杰,通过某公司副总经理易箫笛认识了陈少岚。五一期间,易请陈少岚等人到刘杰经营的黄陂木兰山某山庄度假。其间,刘杰向陈少岚表示,想到三峡大学承接工程,请陈予以关照。2004年春节前,刘杰到宜昌找陈少岚联系承接三峡大学工程事宜,陈少岚带学校负责基建工作的汪滟与刘杰见面,说:“刘总很有实力,为人很好,你要关照点哟!”汪滟从陈少岚对刘杰的态度判断二人关系不一般,于是对刘杰作了详细的指点,标书中有些可能忽略的条款都特别提醒,还告诉他,三峡大学的工科楼群项目将在春节后招标,让刘做好准备,并让刘对工科楼群一期工程不要报高价。刘杰按汪的意见制作了标书。6月,刘杰以浙江某集团分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投标,后承接了工科楼群一期工程。刘杰在参与三峡大学工科楼群一期工程的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多次对易箫笛说要对陈少岚的关照表示感谢。
  2004年9月底,易箫笛为炒股找陈少岚借钱。陈少岚让易找一个叫邵立本的人,把自己托其以“邵立本”名义开户存的11万借去用。年底,陈少岚暗示易箫笛还钱,易还了3万元现金,并承诺剩余的8万元过一段时间再还。2005年1月,陈给易打电话称有急事需用钱,并让易帮忙搞些钱。陈少岚明知易没有钱可以借给他,还要他搞些钱,易明白这时该找刘杰兑现承诺了。易箫笛对陈少岚说,除还8万元外,再设法弄12万,凑齐20万元。后来易箫笛找刘杰,称陈少岚要钱用,让其存12万元到陈少岚以“邵立本”名字开户的存折中,刘杰答应,并从易箫笛那里把户名为“邵立本”的存折拿走。1月14日,刘杰让其妻存入了12万元后,将存折交给易。2月中旬,陈少岚放寒假回武汉,易箫笛将20万元的存折交给陈,并告诉陈少岚,存折中8万元是还借款,12万元是刘杰所送,以表示感激之意。陈少岚一下子收了12万元,心里也害怕过,但他还是忍不住收了。这正是“眼里识得破,心里忍不过”的典型表现。
  陈少岚总是说自己将钱看的不重,这话由一个受贿达36万元的人口中说出来,让人感觉特别可笑。不要钱收那么多钱干什么?而且,他不仅收钱,还将收来的钱“盘活”了。他的钱大部分用于房产投资,还有一部分钱借给了张树茂。他一边收张树茂的贿赂,同时,当张树茂资金周转困难时,他又借钱给张树茂。不了解陈少岚的人,对他们之间除了行贿受贿外,还存在债务关系感到费解。其实,这正是陈少岚的精明所在。张树茂平时有求于他,又还有工程款压在三峡大学,将钱借给他,一不怕他跑了,二来以张树茂的为人,赚了钱更不会亏待自己。
               
        假意退款,凸显贪婪本性
  在利用基建大权收受贿赂的同时,陈少岚还靠山吃山,在学生升学转学等方面动起了脑筋,从中捞取好处。
  2002年、2003年大学招生期间,按陈少岚的意见,三峡大学将未达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张树茂之子张峰,以及张树茂介绍的另外两个考生赵小燕(2002年考生)、洪芳(2003年考生)作为“捐资生”录取到三峡大学本科部学习,共收取捐资款18万元,其中,张峰捐资6万元、赵小燕捐资7万元、洪芳捐资5万元。
  2004年初,经张树茂请托,陈少岚找到湖北省教育厅、湖北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有关领导帮忙。经过一番运作,8月将张峰、赵小燕顺利转到湖北大学,洪芳转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
  转学的事情办好后不久,陈少岚对张树茂说,也许三峡大学的捐资费还能退一点,张树茂回答,能退最好,不能退就算了。探到张树茂的口气后,陈少岚当时没说什么,但一个卑鄙的想法冒了出来。
  9月,陈少岚问教务处处长:“张峰、赵小燕、洪芳的捐资款是不是可以退一点?”虽然按学校规定,转学生不能退捐资款,但书记发话了,意思明摆着,岂敢不退?结果一路绿灯,有关部门很快将退款手续办好,期间,有关工作人员还在申请中将“转学”写为“退学”,以符合学校规定。经计算,退张峰等三人捐资费共计10.25万元。退款手续办完后,经办人给陈少岚打电话,告诉他退款手续办好了,可以通知学生到财务处领钱了。因为按惯例,学生退费,最后都由学生或家长去财务处领钱。陈少岚回答说:“好,我会通知他们的。”但过了几个月,这几个学生还没有去财务处领钱。不是他们不要钱,而是陈少岚根本就没有通知他们。
  12月的一天,陈少岚又打电话给经办人:“你把三个学生的钱领出来吧,过几天我到武汉带给他们家长。”钱取回来后,经办人又细心地分成三份,按每人应退数额装在银行提供的信封里,并在信封上一一写上了姓名,随后交给了陈少岚。可谁也没想到,陈少岚将这10.25万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三个写有名字和金额的信封被他撕碎扔进了纸篓。
  法院最终认定陈少岚受贿36万元,其中并不包括这非法占有的10.25万元。虽然没有定罪,但这无疑是他人生中的一大污点,将他自我吹嘘的所谓高尚人格抹得漆黑。该退给别人的钱不退,以退还别人为名将钱装进自己的腰包,连做人的起码道德都没有,哪里还能奢谈高尚人格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5年8月3日上午9点多钟,“全国学工处处长论坛”正在湖北省宜昌市某大酒店隆重举行,会场气氛热烈。这时,一辆面包车在酒店门前停下,从车上下来的几个人神情严肃。而后,有人轻声通报会场上的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大厅里有人找。
  陈少岚作为主办单位的领导参加这次会议,可谓风光无限,他满面春风,边退场边给熟悉的代表点头致意。当得知找他的是省纪委的办案人员时,他那招牌式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心也像掉进了冰窟窿。随即,他坐上了面包车,离开宜昌驶向他熟悉的武汉。
  陈少岚被“两规”了!从此,他人生中黑色的日子接踵而来:
  2005年9月26日,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他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9月30日,被刑事拘留。10月14日,被依法逮捕。2006年5月17日,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
  高等院校一直是人们心中的“净土”,近几年却发生了多起腐败案件。陈少岚一案,是湖北省乃至全国查处的为数不多的高等院校“一把手”违纪违法案。早在陈少岚案发前几个月,湖北省查处的另一起有影响的高校腐败案件是湖北大学(以下简称湖大)原副校长李金和等人的窝案。李金和在湖大分管基建工作,而陈少岚调三峡大学任党委书记前,在湖大也是分管基建的副书记。对于人们的联想和疑虑,陈少岚一概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在湖大绝对没事!”
  但随着李金和等人的案件的查处,陈少岚的违纪违法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并受到应有的惩处。
         
        警钟长鸣,深刻教训须铭记
  在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陈少岚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
  “我再次表达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当省委免去我三峡大学党委书记职务,当省政协撤销我政协委员资格时,我痛心疾首,欲哭无泪。
  作为一个正厅级干部、大学教授,我多次被评为国家、省级先进。然而因为我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冷落的同学们的尊重,如今坐在这里,是自己害了自己。被省纪委‘两规’的第一天,我便‘竹筒倒豆’,将我担任领导以来与他人的所有经济往来,向组织作了交代,力求宽大处理。
  在这里,我十分感谢省纪委、检察机关和各位法官对我的教育。我是教师出身,几十年来先后培养了30多名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近百篇,出版著作3部,主持10多个科研项目,获省政府专项津贴。请求法院考虑我主动认罪、主动退赃、专业特长和多项科研项目正在实施等实际情况,给与我悔过自新的机会,判决从轻,执行从缓,让我戴罪立功。”
  陈少岚的悔过不能说不真诚,但只可惜来的太晚了。
  经过了清苦的童年、奋斗的青年、上升的中年的陈少岚,不仅是大学的“一把手”,而且还拥有很多迷人的光环,曾获得“全国优秀政工干部”、“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是八、九两届省政协委员,还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但他在形势大好的时候却没能正确把握人生的航向,理想信念丧失、人生观扭曲、法纪意识淡薄。他因家庭失和而沉湎于打麻将,又因为打麻将而收受贿赂,并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理想信念的丧失,导致他人格的分裂。他的双重人格在反腐败方面表现的尤其明显。他工作能力强,为三峡大学的组建和发展作出过贡献,也有拒收下属红包礼金的事例,他出事以后,很多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学校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本来没有安排他讲话,他却即席作了一场反腐报告,疾言厉色痛斥腐败。就这样,陈少岚在公开场合是谦谦君子,道貌岸然,高调反腐,而私下了却与一些私营老板喝酒打牌,收钱纳贿。这种双重人格表演延长了他的暴露时间,同时,也使得他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高明的两面手段使他职务越升越高,最后却跌的更痛更惨。这样的人生悲剧,也是腐败分子共同的宿命。
  陈少岚的腐败堕落,不仅有其自身原因,也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对高校腐败也应该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待。贿随权集,有权利就有可能被寻租,有寻租就有腐败的产生。高校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云集的地方,产生腐败主要是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者,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因此高校并不是一个天生具有腐败免疫能力的地方。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学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建设项目安排、设备购买、教材采购发行方面的自主权越来越多,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行为的逐渐增多,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而许多高校在行政管理方面一直是薄弱环节,有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对权力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致使个别领导一旦大权独揽,就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从而导致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从近年来我国高校发案的情况来看,发案的主要部位集中在学校的基建项目、后勤物资和设备采购、教材发行、资金运作、招生、独立学院的合作与建设等方面。有的学校尽管在基建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上设立了招投标制度,但通过控制招投标程序来操纵招标的结果也时有发生,使看起来公正的程序实际上并不公正。 在查办陈少岚和马学民案件中充分反映了这一现象,招标结果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在高校扩大规模的过程中,资金流量迅速增加,大量的存款和贷款的运作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利益空间,也是商业银行竞逐的目标;招生方面虽然逐步规范,但仍有一定的弹性和操作空间,也给少数人以寻租的机会;而近年产生的独立学院由于一些不规范的运作,也是腐败产生的一个新的滋生点。
  陈少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安不得清贫,追求享乐,使自己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走上了背离人民的错误道路。正如陈毅同志所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论陈少岚一类的腐败分子如何伪装,终究不能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注:本文除陈少岚、李金和、马学民外,其余均为化名)

    (选自《中国监察》  2007年 第9期)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