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10-08文章来源:曲阜师范大学 浏览次数:

 

关于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的通报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崔少鹏  (2013年1月9日)

         一、查办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06822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866957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71436件,立案155144件,结案153704件,处分16071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34464人,给予政纪处分38487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8.3亿元。概括起来,重点查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
        一是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处分374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接受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举报47456件,处分2027人。
        二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为查办案件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6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961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黄胜、田学仁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周镇宏、李春城等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办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河南省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利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职务升迁、人事调整、过节看望等时机收受贿赂120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张泽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土地置换、工程承揽、招标投标和工作安排等利益,收受贿赂70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政法机关、国土资源部门、交通部门、国有企业和金融单位发生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严肃查办了教育、环保、卫生、农业等部门发生的一批违纪案件。比如,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陈明宪、李晓希、邹和平,均因涉嫌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重庆市农委原副主任、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罗泽宽,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农机生产、销售企业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01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四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因贪污贿赂行为,处分30315人,占同期处分人数的18.9%。比如,山西省潞安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242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处分42606人,占同期处分人数的26.5%。比如,上海国际(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祝世寅,在收购竹园污水处理公司股权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38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70万元。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曲靖市副市长张向明等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师宗县委原书记王建忠等1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了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方面的违纪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查办了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铬超标药用胶囊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重点查办了一批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比如,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委原常委、祖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郑年胜,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1亿元,受贿2510万元,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死缓。
   
     二、查办案件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与2011年相比,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件数增长10.6%,立案件数增长12.5%,处分人数增长1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38.4%。
        (二)不断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注重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案件线索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贯穿于办案工作全过程,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一批法规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和执行等相关规定,健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监督。建立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对办案措施使用、暂扣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场所安全保卫保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处理关,注重审核办案程序和手续,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认真纠正错案,做到有错必改、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党员干部,予以支持,为2955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科学化水平。在理念思路上,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查办案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等理念。在工作内容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及时准确地发布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在体制机制上,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涉案人员引渡、遣返、劝返和资产追缴、返还工作,成功将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及其同犯李东哲等一批犯罪嫌疑人劝返归案。注重办案队伍建设,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促进了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和办案工作质量的提高。
        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取得的成绩,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和辛勤工作。在此,我通过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向新闻媒体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将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对查办案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十八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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