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聘第二届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曲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聘任首批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的通知》(曲师大纪委字〔2019〕7号),我校首届30名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以下简称特约监督员)聘任期已满。首届特约监督员聘期内在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监督体系建设,纵深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继续面向全校选聘第二届特约监督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期限

全校选聘特约监督员32名,聘任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宜履行职责的,经学校研究可以提前解除聘任。

二、选聘对象

(一)在校在职教职员工,优先考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

(二)首届特约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优先聘任。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热心纪检监察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四)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监督监察活动。

四、选聘程序

各党委(党总支)推荐初步人选,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等部门和有关党组织协商确定聘任人选,报学校党委批准。

五、其他事宜

(一)原则上每个党委(党总支)推荐一名人选。推荐工作要注重发扬民主,在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二)被推荐人选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推荐表》,并于11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iweizhc@126.com邮箱。

联系人:公佩勇    联系电话:0537-4455668


附件:第二届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推荐表

 第二届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推荐表.doc


纪委综合处

                                2022年11月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郑凤华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