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暂行规定》(曲师大委字〔2019〕66 号)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制作了《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表》,以此推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日常化、规范化,确保行使权力受到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行为如实记录,并将《记录表》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送。
附: 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表.doc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