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关于建立高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重申严格落实有关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事件报告、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建立重要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范围
(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引发关注和影响的重大舆情
(三)安全事故
(四)其他突发重要事件
二、信息报送的主体及时限要求
出现以上四类情况的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是信息报送的主体,务必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党委办公室,同时报告学校纪委办公室(0537-4455663);事发后2小时内向纪委办公室书面续报详细情况(包括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并每天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学校纪委办公室接报后按要求上报省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及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突发事件、重要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学校纪委对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瞒报、漏报的,视情节予以通报;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纪委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