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郑凤华)10月28日,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相关事宜。会议由党委书记戚万学同志主持。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山东省纪委副书记范晓丽在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日照校区、附属中小学纪检工作的意见》《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2021年下半年“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在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建设,履行监督首责,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站位高、责任落实细、监督督查严、执纪问责准,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日常监督,实现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覆盖。在协助党委全面推进“三统联动”监督体系建设、强化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抓好执纪问责,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学校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以监督制度执行为抓手,促进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审核:苏斌